抽样检验指从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单位产品组成样本,然后对样本中的所有单位产品按产品质量特性逐个进行检验,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判断产品批合格与否的过程。抽样检验的研究起始于二十世纪20年代,那时就开始了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制定抽样检查表的研究。1944年,道奇和罗米格发表了合著《一次和二次抽样检查表》,这套抽样检查表目前在国际上仍被广泛地应用。1974年,ISO发布了“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”(ISO2859-1974)。我国也在ISO标准同等采用基础上建立了抽样检验国家标准GB2828-87“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”。此外,我国于1991年发布了GB/T13262-91“不合格品率的计算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及抽样表(适用于孤立批的检查)”等国家标准。
一 抽样检验基本术语与分类
(一) 术语
1.批:相同条件下制造出来的一定数量的产品,称为“批”。在5M1E基本相同的生产过程中连续生产的一系列批称为连续批;不能定为连续批的批称为孤立批。
2.单位产品:为了实施抽样检查而对产品划分的基本单位。单位产品可按自然划分,如一批灯泡中的每个灯泡称为一个单位产品。有些时候必须人为规定,如一米布、一匹布等
3.批量和样本大小:批量是指批中包含的单位产品个数,以N表示。样本大小是指随机抽取的样本中单位产品个数,以n表示。
3. 抽样检验方案:规定样本大小和一系列接受准则的一个具体方案。
4.两类风险α和β:由于抽样检验的随机性,将本来合格的批,误判为拒收的概率,这对生产方是不利的,因此称为第I类风险或生产方风险,以α表示;而本来不合格的批,也有可能误判为可接受,将对使用方产生不利,该概率称为第II类风险或使用方风险,以β表示。
(二) 抽样方案分类
1.按产品质量特性分类,抽样方案有两大类
(1)计数抽样方案:单位产品质量特征值为计点值(缺陷数)或计件值(不合格品数)的抽样方案。
(2)计量抽样方案:单位产品质量特性值为计量值(强度、尺寸等)的抽样方案。
2.按抽样方案的制定原理来分类,有三大类:
(1)标准型抽样方案:该方案时为保护生产方利益,同时保护使用方利益,预先限制生产方风险α的大小而制定的抽样方案。
(2)挑选型抽样方案:所谓挑选型方案是指,对经检验判为合格的批,只要替换样本中的不合格品;而对于经检验判为拒收的批,必须全检,并将所有不合格全替换成合格品。
(3)调整型抽样方案:该类方案由一组方案(正常方案、加严方案和放宽方案)和一套转移规则组成,根据过去的检验资料及时调整方案的宽严。该类方案适用于连续批产品。
3.按抽样的程序分类
(1)一次抽样方案:仅需从批中抽取一个大小为n样本,便可判断该批接受与否。
(2)二次抽样方案:抽样可能要进行两次,对第一个样本检验后,可能有三种结果:接受,拒收,继续抽样。若得出“继续抽样”的结论,抽取第二个样本进行检验,最终做出接受还是拒收的判断。
(3)多次抽样:多次抽样可能需要抽取两个以上具有同等大小样本,最终才能对批做出接受与否判定。是否需要第i次抽样要根据前次(i-1次)抽样结果而定。多次抽样操作复杂,需做专门训练。ISO2859的多次抽样多达7次,GB2898-87为5次。因此,通常采用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。